目前線上:
822
人,瀏覽人次:
90581264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國家教育研究院閱覽規定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8月30日
制定依據
1.
圖書館法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 (現行法規)
第八條(服務原則之訂定)
圖書館辦理圖書資訊之閱覽、參考諮詢、資訊檢索、文獻傳遞等項服務, 得基於使用者權利義務均衡原則,訂定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