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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商標註冊審查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03月02日
制定依據
1.
商標法
中華民國082年12月22日
第三十九條
商標主管機關對於商標註冊之申請,應指定審查員審查之。其資格以法 律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