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
一、 本條刪除。 二、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日修正公布之水利法第八十三條之七、第八十三 條之八及第八十三條之十已授權訂定「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 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因該辦法已完整規範出流管制計畫書與出流 管制規劃書相關事項,爰刪除本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