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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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及監察人設置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8月8日

制定依據

1.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中華民國084年05月31日
  本公司設董事會,置董事九人至十五人;置常務董事三人至五人,由董
  事互選之;常務董事互選一人為董事長,並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
  。
  本公司置監察人三人至五人,並互選一人為常務監察人,由主管機關核
  定。
  董事會及監察人設置辦法,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