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固定通信業務區域多點分散式服務波電臺技術審驗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6月01日

制定依據

1. 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中華民國090年05月30日
  經營者設置之電信設備,應符合電信設備技術規範。
  前項電信設備技術規範,由電信總局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