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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3月16日
制定依據
1.
廣播電視法
中華民國105年1月6日
第五十條(施行細則及管理規則之訂定)
本法施行細則及廣播電視事業負責人管理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