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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組織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
制定依據
1.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組織條例
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廢止 (現行法規)
第十八條(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及地方行研習中心之設置)本局
設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及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其組織均以法律 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