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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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組織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24日

制定依據

1. 行政院衛生署組織法 中華民國104年6月24日廢止 (現行法規)
本署得設疾病管制局、食品藥物管理局、中央健康保險局、中醫藥委員會
、衛生人員訓練所及國民健康局;其組織另以法律定之。
本署為辦理民眾衛生醫療保健、醫務人員實習訓練及醫學研究業務需要,
得於各地區設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