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656
人,瀏覽人次:
90133988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救護技術員管理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7月31日
制定依據
1.
緊急醫療救護法
中華民國096年07月11日
第二十三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為因應離島、偏遠地區緊急醫療救護之需要,得會同 有關機關規劃設置救護直昇機之停機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