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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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各機關優先錄用退除役官兵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61年07月11日

制定依據

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 中華民國053年05月15日
  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及公立學校任用新進人員時,其條件相等而為
  退除役官兵者,應予優先錄用,其辦法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