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農業機械使用證管理作業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3月27日

制定依據

1. 農業發展條例 中華民國99年12月8日
  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農業機械化發展計畫,輔導農民或農民團體購買及
  使用農業機械,並予協助貸款或補助。
  農業動力用電、動力用油、用水,不得高於一般工業用電、用油、用水
  之價格。
  農業動力用電費用,不採累進計算,停用期間,免收基本費。
  農業動力用電、動力用油、用水之範圍及標準,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