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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我國九十四年赴大西洋從事捕撈鮪旗魚類作業中非屬長鰭鮪組漁船作業規 定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8日
制定依據
1.
漁業法
中華民國102年8月21日
第三十七條(漁業權以外之特定漁業之限制)
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對各特定漁業之漁船總船數、總噸 數、作業海域、經營期間及其他事項,予以限制: 一、水產資源之保育。 二、漁業結構之調整。 三、國際漁業協定或對外漁業合作條件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