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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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職業災害勞工穩定就業試辦計畫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8月10日

制定依據

1.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4月18日
中央主管機關為促進職業災害勞工穩定就業,得辦理下列事項:
一、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之補助。
二、雇主僱用或協助職業災害勞工復工之獎助。
三、其他促進職業災害勞工穩定就業措施。
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前項事項,得訂定實施或補助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