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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軍事機關及其所屬單位之場所工程設施及機動車輛航空器等裝備噪音管制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8月17日
制定依據
1.
噪音管制法
中華民國097年12月03日
第三十三條
軍事機關及其所屬單位之場所、工程、設施及機動車輛、航空器等裝備 之噪音管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定之。
〔立法理由〕
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二十四條移列,內容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