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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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家文官學院區域培訓中心組織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98年12月31日

制定依據

1. 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 中華民國98年11月18日 (現行法規)
本學院為應各地區公務人員培訓需要,得設區域培訓中心;其組織另以準
則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