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624
人,瀏覽人次:
92442612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國家文官學院區域培訓中心組織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98年12月31日
制定依據
1.
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
中華民國98年11月18日 (現行法規)
第七條
本學院為應各地區公務人員培訓需要,得設區域培訓中心;其組織另以準 則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