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11
人,瀏覽人次:
85161705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野生動物保育聯合執行小組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1月05日
制定依據
1.
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094年08月08日
第二十四條
為執行野生動物保育工作,各級主管機關得商請警察及有關機關組織聯 合執行小組,執行稽查取締及保育宣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