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民間辦理特殊教育獎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6月06日

制定依據

1. 特殊教育法 中華民國098年11月18日
  各教育階段之特殊教育,由各主管機關辦理為原則,並得獎助民間辦理
  ,對民間辦理身心障礙教育者,應優先獎助。
  前項獎助對象、條件、方式、違反規定時之處理與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
  法及自治法規,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