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得遴聘受僱者、雇主、學者專家及政府機關之代表,研議、諮詢 有關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權益事項;其中受僱者、雇主及學者專家代表 ,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前項代表中之單一性別、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主管機關得遴聘勞工、雇主、政府機關之代表及學者專家,研議、諮詢有 關就業服務及促進就業等事項;其中勞工、雇主及學者專家代表,不得少 於二分之一。 前項代表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