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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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修車技術員工特別獎金評審小組實施規定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7月9日

制定依據

1.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修車技術員工績效獎金支給要點 中華民國105年4月25日停止適用 (現行法規)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其直屬主管敘明事由,提請評審小組審查通
    過後,陳請修車廠廠長核發特別獎金:
  (一)對修車或保養工作具有特殊績效。
  (二)對修車或零件再生、配裝方法或工具具有特殊改良事實,並經技
        術檢定結果認為確有價值。
  (三)充分利用舊(廢)料改製配件而節省公帑,  並經檢驗效果良好
        。
    前項評審小組之組成及實施規定,由本局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