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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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藝響空間簡易修繕專案補助申請須知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5月5日

制定依據

1. 臺北市藝文補助暨獎勵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090年01月17日 (現行法規)
  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為提昇市民生活文化品質,獎助藝文工作者或
  團體從事有關藝文之保存、創作、傳習、展演等,特依地方制度法第十
  八條第四款第二目制定本自治條例。
  本自治條例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2. 臺北市藝文補助暨獎勵自治條例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091年03月28日 (現行法規)
  本細則依臺北市藝文補助暨獎勵自治條例(以下簡稱本自治條例)第十
  五條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