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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因應農會漁會信用部及信用合作社危機協助處理小組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4月01日
制定依據
1.
臺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099年12月25日廢止 (現行法規)
第十一條
本府為處理特定事務,得設置各種任務編組,其設置要點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