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所屬各衛生所特約醫師遴聘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4月20日

制定依據

1. 臺北縣各衛生所組織規程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廢止 (現行法規)
  各衛生所置人事管理員,專任或由本府人事處派員兼任,依法辦理人事
  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