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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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一百零六年度新北市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編製應行注意事項補充規定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月14日

制定依據

1.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編製一百零六年度地方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應行 注意事項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4日停止適用 (現行法規)
二十六、本應行注意事項未盡事項,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各直轄市、縣(市
        )政府得另訂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