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宜蘭縣各國民中小學運動場地設施開放使用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8月22日

制定依據

1. 國民體育法 中華民國096年07月11日
  各級學校運動設施,在不影響學校教學及生活管理為原則下,應配合開
  放,提供社區內民眾體育活動之用。必要時,得向使用者收取費用,以
  支應設施之維護及輔導人員所需費用,並予適當之輔導。
  前項運動設施之開放時間、開放對象、使用方式、應收費額及其他應遵
  行事項之管理辦法,除大專校院由該校自行訂定外,由各級主管教育行
  政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