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宜蘭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請託關說事件處理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8月08日

制定依據

1. 政府採購法 中華民國096年07月04日
  請託或關說,宜以書面為之或作成紀錄。
  政風機構得調閱前項書面或紀錄。
  第一項之請託或關說,不得作為評選之參考。
2. 公務員服務法 中華民國089年07月19日
  公務員對於屬官不得推薦人員,並不得就其主管事件有所關說或請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