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返校服務、研究 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必到校。 前項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事項及日數之實施原則,由中央主管 教育行政機關邀請全國教師會代表參與訂定,並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邀請同級教師會協商後訂定執行規定;無地方教師會之直轄市、縣( 市),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自行或授權學校訂定。 前二項返校服務、研究及進修等活動之實施,教師無法配合參與時,應 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