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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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中縣私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實施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

制定依據

1. 國民教育法 中華民國100年11月30日
私立國民小學及私立國民中學之學區劃分,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參照
地方特性定之。
私立國民小學及私立國民中學之學生入學,由學校本教育機會均等及國民
教育健全發展之精神,訂定招生辦法,報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
私立國民小學及私立國民中學,除依私立學校法及本法有關規定辦理外,
各處、室主任、教師及職員,由校長遴聘,送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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