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推展終身學習,提供國民生活知能及人文 素養,培育現代社會公民,得依規定設置社區大學或委託辦理之;其設 置、組織、師資、課程、招生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各級政府自定之。
明訂社區大學為終身學習機構,其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依相關法令 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