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準則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為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 ,確保公共工程施工成果符合其設計及規範之品質要求,並落實政府 採購法第七十條工程採購品質管理及行政院頒「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 理制度」之規定,爰訂定本要點。
本點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