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得劃定住宅、商業、工業等使用區,並得視實際情況,劃定其 他使用區域或特定專用區。 前項各使用區,得視實際需要,再予劃分,分別予以不同程度之使用管 制。
擬定細部計畫時,應於都市計畫書中訂定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並得 就該地區環境之需要,訂定都市設計有關規定。 前項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應規定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最小建 築基地面積、基地內應保持空地之比率、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深度 及寬度、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建築物高度及有關交通、景觀、防災等 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