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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中縣衛生局所屬衛生所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
制定依據
1.
臺中縣衛生局組織規程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廢止 (現行法規)
第十條
本局下設各鄉(鎮、市)衛生所,並視業務需要設立有關衛生醫療機構 ,其組織規程另訂。
2.
臺中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099年12月25日廢止 (現行法規)
第九條
本府設政風處,置處長、副處長、秘書、科長、專員、科員、辦事員及 書記,依法辦理政風業務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