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555
人,瀏覽人次:
88472607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彰化縣醫事檢驗所收費基準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2月29日
制定依據
1.
醫事檢驗師法
中華民國89年2月3日
第二十七條
醫事檢驗所收取檢驗費用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定 之。
〔立法理由〕
醫事檢驗所之收費標準,因須考慮地區之差異性,爰明定由直轄市、縣 (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