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嘉義市救護車執行勤務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8月16日

制定依據

1. 緊急醫療救護法 中華民國89年2月9日
  救護車執行勤務,應依據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定之
  標準收費。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應訂定救護車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