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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嘉義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校務發展基金設置及管理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2月01日
制定依據
1.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中華民國89年12月13日
第十四條
地方政府所屬學校得設置校務發展基金,其設置辦法,由主管教育行政 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