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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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都市計畫住宅區建蔽率放寬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5月2日

制定依據

1.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中華民國107年6月6日
依本條例實施重建者,其建蔽率及建築物高度得酌予放寬;其標準由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但建蔽率之放寬以住宅區之基地為限,且不
得超過原建蔽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