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設左列各科、室,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第一科:掌理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及教師訓練、登記、檢定等事項 。 二、第二科:掌理國民中學教育等事項。 三、第三科:掌理國民小學及學前教育等事項。 四、第四科:掌理社會教育、特殊教育及文化藝術等事項。 五、第五科:掌理學校體育衛生及社會體育等教育事項。 六、第六科:掌理事務、出納、文書、文教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工程 發包及不屬於其他科室事項。 七、督學室:掌理各級學校及社會教育機構之指導考核及策進等事項。 八、軍訓室:掌理中等以上學校軍訓及護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