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設下列各科、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第一科:保健防疫、口腔衛生、衛生所業務指導及監督等事項。
二、第二科:環境及工業衛生等事項。
三、第三科:醫院、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管理、藥械供應及救護等事項
。
四、第四科:藥政、藥物及化粧品衛生管理等事項。
五、第五科: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優生保健及助產士管理等事項
。
六、第六科:衛生教育、衛生人員訓練、心理衛生及國民營養等事項。
七、第七科:食品衛生管理事項。
八、檢驗室:公共衛生及食品衛生檢驗等事項。
九、企劃室:各種衛生計畫、研究,資訊業務及有關技術改進與生命統
計等事項。
十、秘書室:文書、管考、印信、庶務、出納及其他不屬於各科、室事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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