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補助對象及項目: (一)一般性補助:依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規定各該補助項目之補助對 象及項目為限。(另獎金、獎品、宣導品、紀念品、服裝、聚餐 性質不補助)。 (二)政策性補助由本府依個案需要專案簽核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