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沿革: |
中華民國111年6月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4812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20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
121021315號令發布第3條第3項至第5項,定自112年4月28日施行)(中華民
國112年11月15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121041486號令發布第1條、第2條、
第 4條至第7條、第11條、第12條、第13條除第1項第2款犯第8條之罪以外
部分、第14條至第17條、第18條第1項、第4項、第19條、第20條有關同法
施行細則由行政院定之部分,定自112年12月 1日施行)(中華民國112年12
月 5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121043502號令發布第3條第1項、第2項、第6項
、第 8條至第10條、第13條第1項第2款犯第8條之罪部分、第18條第2項、
第3項,定自112年12月5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