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間機構參與九二一震災災區公共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7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9年7月11日財政部(89)臺財稅字第 0890454147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16條;本辦法之袘行期間,自89年2月5日起至94年2月4日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通用

法規異動

廢止1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