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45
人,瀏覽人次:
89217599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1月0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6年1月8日行政院院授主忠七字第 0960000054A號令廢止全文17 條
法規體系:
/ 行政 /
通用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9年9月18日行政院臺八十九孝授二字第14126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條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0年3月16日行政院臺九十孝授二字第02514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7 條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 92年5月12日行政院院授主實字第092002461號號令修正發布第5 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 94年6月14日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九四)院授 主實一字第0940004424A 號令修正發布第6條、第8條、第10條;刪除第 2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5.
中華民國96年1月8日行政院院授主忠七字第 0960000054A號令廢止全文17 條
法規異動
廢止1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