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政府資通訊應用實地查證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6月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2年6月9日數位發展部數位政府字第1124000858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4點
法規體系: / 行政 / 通用

立法總說明

為提升政府資通訊應用績效,落實各機關資通訊應用管理要點第八點實施
查證及數位發展部補助地方政府資訊建設計畫作業要點第九點第四款執行
考核之規定,爰訂定「政府資通訊應用實地查證作業要點」,共計十四點
,其要點如下:
一、本要點訂定目的。(第一點)
二、本要點之主辦機關。(第二點)
三、本要點之適用對象。(第三點)
四、本要點之查證範圍。(第四點)
五、辦理實地查證作業前之資料提供、通知及邀請對象等前置作業相關規
    定。(第五點至第八點)
六、辦理實地查證作業期間配合提供佐證資料、接受訪談及調閱資訊等相
    關規定。(第九點及第十點)
七、實地查證作業後續之查證報告、辦理情形或改善計畫之回復等相關辦
    理事項。(第十一點至第十三點)
八、辦理實地查證作業相關人員之保密責任。(第十四點)

法規異動

訂定1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