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處務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6日內政部台內園字第112128003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 4條,自112年9月20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處務

立法總說明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業於一百十二年六月九日公布,並定自一百十二
年九月二十日施行,爰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訂
定「內政部國家公園署處務規程」(以下簡稱本規程),其要點如下:
一、本規程之訂定目的。(第一條)
二、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之權責。(第二條及第三條
    )
三、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各內部單位名稱、分科辦事及其掌理事項。(第四
    條至第十二條)
四、內政部國家公園署以分層負責明細表實施分層負責制度。(第十三條
    )

法規異動

訂定1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