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30006889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5 8條,除第 19條、第20條、第22條、第24條、第39條第2項至第5項有關流 量管理措施、停止解析與限制接取處置部分及第40條第1項第6款之施行日 期由行政院定之外,自公布日施行(中華民國113年11月29日行政院院臺打 詐字第1131032356號令發布,第19條、第20條、第22條、第24條,定自11 3年11月30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處務

法規異動

制定5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