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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禮儀師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殯葬相關專業課程範圍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6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6月12日內政部臺內民字第1061102224號令發布廢止,自即 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民政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2年3月29日內政部臺內民字第 1020133715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 點,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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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6年6月12日內政部臺內民字第1061102224號令發布廢止,自即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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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必修及選修科目
法規異動
廢止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