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警察機關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性侵害事件處理準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8月0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4年8月8日內政部臺內防字第0940061963號令發布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社政

法規異動

廢止2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