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176
人,瀏覽人次:
94954359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下水道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6月0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6年6月5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0960080368號令修正發布刪除第17 條之 1條條文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營建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5年7月14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421849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0條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76年4月13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 488652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17條 之1條 條文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86年7月16日內政部(86)內營字第 8673235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及 刪除第12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88年12月23日內政部臺(八八)內營字第8878333號令修正發布第4 條、第10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5.
中華民國96年6月5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0960080368號令修正發布刪除第17 條之 1條條文
法規異動
修正
[刪除]第十七條
下水道可使用之地區,其用戶應於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所定公告開始 使用之日起六個月內與下水道完成聯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