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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審查或鑑定建築物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之規定 項目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6月5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1040804293號令訂定發布全文7點 ,自105年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營建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6月5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1040804293號令訂定發布全文7點 ,自105年1月1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一-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規定項目審查表
附表二-建築執照及雜項執照建築師簽證表
法規異動
訂定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