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編制表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6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6月24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 11001203713號令修正發布,自 110年6月24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警政

立法總說明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編制表(以下簡稱本編制表)於一百零二
年十二月三十日訂定發布,並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施行,曾歷經二次修
正,最後一次修正日期為一百零七年三月二十七日。茲為應刑事偵查工作
之勤務及業務推展,爰修正本編制表,於警務佐職稱備考欄增訂「內四人
辦理刑事偵查工作」,以符實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