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編制表(以下簡稱本編制表)於一百零二 年十二月三十日訂定發布,並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施行,曾歷經二次修 正,最後一次修正日期為一百零七年三月二十七日。茲為應刑事偵查工作 之勤務及業務推展,爰修正本編制表,於警務佐職稱備考欄增訂「內四人 辦理刑事偵查工作」,以符實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