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編制表(以下簡稱本編制表)自一百零二
年十二月三十日訂定發布,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曾歷經二次修正
施行,最近一次於一百零八年二月十九日修正。茲為因應當前治安任務需
求,保留中央有「隨時可用、快速機動、調度靈活、備應萬全」之機動保
安警力,以提升政府政策效能,需增置警員員額三百七十六人,爰修正本
編制表,其要點如下:
一、增置「警員」三百七十六人,員額修正為一千一百零五人。
二、本編制表附註第二點,配合雇員出缺,修正所列書記員額內其中六
人,由留用原職稱之雇員出缺後改置。
三、修正本編制表生效日期。